这个被宪法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被老外称为"中国的议会"的部门,担负着一系列制度设计的任务,而它自身的制度改革又应如何进行? 从历史沿革看,中国目前采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借鉴前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在20年代的"一切权力归农会"、30年代的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又历经抗战时期的参议会制度,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一直到1954年宪法,才真正确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此后,宪法经历了多次改制与修改,而人代会的基本架构却一直沿袭下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自身构造方面的缺陷也日渐突出,主要问题是:(1)代表人数太多,导致会议成本很高,效率却不高;(2)代表非职业化、非专业化,因而严重影响立法质量;(3)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够民主,造成一些代表的"代表意识"存在偏差,因而不能很好履行职责;(4)人大的监督作用尚嫌薄弱。 因此,这个世界上人数最多、看似拥有很大权力的机构,其权力行使的效果却不甚理想,到人大工作有时被认为是退居二线;它具有许多重要的权力,却从不行使;它具有极高的宪法地位,却遭人轻视;甚至被人讥讽为"橡皮图章"。 邓小平曾清醒地指出:我们"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看来这个模式在苏联也不是很成功的。"因此,在实行了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十分有必要认真反思人大制度的利弊得失,并进行相应的重大改革,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人大制度的改革应借鉴议会制的经验,朝着职业化、专业化、精简化、扩大直选、加强监督的方向迈进。
职业化
中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的,势必造成"代表"心有旁骛,难以兼顾。况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法任务愈来愈重,对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求也愈来愈高,兼职化与非专业化会造成人大代表难以胜任人大工作的职责,并使立法职能向行政机关倾斜,降低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十分有必要实行人大代表的职业化与"议行分开",人大代表不再允许兼职,一经当选就须辞去原有职务,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由国家发给津贴,全职从事人大工作。本届全国人大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迈出了步子,新设了近20名年富力强并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专职常委。这些新成员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学界,其中十位的人事关系调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再任职原单位。这种专职化的做法应该向各级人大推广。
专业化
鉴于人大的立法职能,人大代表的专业素质尤其是法律、法学和相关知识的素养至关重要。令人遗憾的是,现实情况远非如此。前不久据报道,一位浙江义乌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春节期间在电视台打出广告,向市民们征求人大议案。她说,起初她并不知道人大代表该做些什么,以为"只是一种荣誉"。从第二年开始,她尝试着提出议案,议案内容与她的本行相关。但她认为,"义乌市……工人、农民和其他阶层的利益也由我来代表,如果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我的议案就缺少深度、广度和高度。"她本人只有高中文化,还要管理一个拥有3600多名员工的企业,于是她想到借助媒体征集人大议案。通过电视打广告,只能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何况不是每个人大代表都能自费上电视广告。所以,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设法提高代表的专业化水平,让更多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进入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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