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gif (9193 bytes)

1d.gif (17805 bytes)
 

单位改制后,谁来给他们养老?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袁 婷 发自南京

    高级工程师陈伯年说,他在30年的工作生涯中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玻纤院工作,那时候设计院在北京,我们的工资都是按照北京当时的工资标准发放。1964年,设计院从北京迁到南京,南京玻纤院成立,这是第一次大变革。我们来到南京,工资标准转为南京市标准,比北京市略低。”30年后,当陈伯年即将退休安享晚年的时候,他经历了第二次大变革,南京玻纤院由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单位。

    这一次的工资下降比起30年前那次,陈伯年觉得意义大不一样。他说:“那时候不同城市工资差距不是很大,而且虽然工资标准低于北京市,但物价水平也低于北京市。但这一次我的退休收入有三个低于,低于南京市没改制的事业单位,低于南京市市属企业单位,低于其他省市的中央改制院所。甚至在同一个单位里,我的收入也低于早我几年退休的同龄女工。”

    然而南京玻纤院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科研院所单独存在的问题。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和苏州非金属矿山设计研究院曾联合南京玻纤院的退休人员,联名致信江苏省人大代表,托他们带去退休人员的呼声。

    随着改制企业增多,退休人员待遇下降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的努力下,2002年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针对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做了规定,形成《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然而这个文件的出台,并没有彻底解决“三低”问题。

政出多门

    高工陈伯年常常说一句玩笑话,他的退休收入和夫人的退休收入差了一个台阶。“夫人是从事业单位退休的,现在领取的是退休金,我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虽然我的工龄和职称都比她高,但我的退休收入比她低不少。在我们设计院,这样的情况很多。”

    陈伯年所说的这种退休收入差距,在课题组的报告中被特别提出来。报告中写道:“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一般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另外,转制科研院所与企业相比,个人账户建立晚、积累低,因此转制院所退休人员待遇低于一般企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科研院所改制课题组在报告中分析了首批改制的242家中央科研院的尴尬处境。李春苗教授说:“有些中央的政策地方不执行,比如广东省因为社保基金不足,至今没有接受134个中央科研机构中位于广东的科研机构。但是地方的优惠政策又不适用于这些中央院所,比如沈阳市增加全市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元,但规定不包含中央直属企业。”

    用曾天卷的话说,即使同样都是经贸委下属改制单位,因为分布在不同地区,待遇也会相差1/3还多,这是因为“政出多门”。各省市对待中央转制科研院所,各自出台不同的补贴方案。
 
    据课题组调研,北京市采取了建立过渡性养老金的个人账户补贴措施,并且利用调节指数,保证科技人员退休待遇高于工人。最终的结果是,养老金总数虽然低于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但高于本地一般企业。

    上海市的政策更简化,对于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分段计算,改制前的一段按照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改制后的增量按个人账户计算,这种算法被普遍认为比较合理和简便。

    重庆市实行了完全的属地化政策,在渝的中央转制科研院所可以执行地方科研院所相关的政策。天津市规定,2009年7月1日前退休职工待遇不低于原事业单位计发的退休金,总体上较为公平。

    南京玻纤院所在的江苏省,下发了《苏劳社【2000】108号》文件,针对首批中央转制科研院所过渡性养老金规定了一个计算公式。科研院所转制课题组对这个公式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在同一个单位,分别于转制前、转制5年过渡期中、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三类人员,退休待遇差别非常大,因此出现高级科技人员退休金“三低”。

    课题组认为,江苏省的这个公式,实际上将中央转制科研院所作为不交费的企业来对待,再加上增发系数的计算小于安徽省和山东省等相邻省份。这样一来,在苏的首批中央转制企业的高级科技人员退休金不仅低于本地企事业单位,也低于相邻省市转制科研院所。再加上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中没有设定调节指数项,因此在转制过渡期后两年退休人员中,出现科技人员待遇低于工人、高级科技人员待遇低于一般科技人员的“两低”现象。

南京玻纤院受“夹板气”

    任南京玻纤院人力资源部经理的郭裔,本身也是一位高级工程师,他用严谨和务实的态度来分析自己要处理的错综复杂的矛盾。郭裔说:“这矛盾既反映政策问题,又包括财力问题。” 

    郭裔说,财政渠道上,企业职工养老金靠地方财政拨发,这和以前我们领取部委下拨的事业单位事业费是完全不同的两套财政系统。改制前几十年,地方财政从没有收到过中直单位生活补贴费的账户积累,生活补贴费从哪里来?

    南京玻纤院和众多转制院所一样,受着“夹板气”。面对待遇下降的退休人员,院里必须给他们做工作,甚至同情和理解他们的愤怒。但是院里却无法替他们解决最根本的钱的问题,因为并入企业集团之后,院里对于调整退休人员收入不再有决策权。

    从企业方面说,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原来事业单位迥然不同,企业的生存本质就在于追求利润。因此课题组在报告中说,企业的效益模式与政策中所倡导的“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补充保险”发生矛盾。

    南京玻纤院数百名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也对在职人员产生负面效应。据了解,在2005年到2006年工作年度,南京玻纤院已流失26位科技人员,其中不少是参加工作超过20年、正处于事业巅峰期的技术骨干。

    面对退休人员的呼声,国家科技部曾三次发文至各级人大代表及退休人员,做出答复,但问题尚未得到较好解决。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成立的专项课题组,历时数年进行调研,最新的研究报告将在5月递交。届时,国家科技部会同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现行政策有望进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4-23 A07版 观察)

转自:http://www.mzyfz-news.com.cn/news/0606268401.html

更多 >>


关於本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西路汉北街八号
制作:施家治    联系电话:0086-25-86608277
  电子信箱:shijiazhi@citiz.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