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京杭大运河”申遗
宜改为“中国大运河”申遗
听说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启动对“京杭大运河”的申遗工作,我认为,宜将名称改为“中国大运河”申遗更妥。理由有下列五点:
1)
从最早的开挖年代看。“中国大运河”应该是一个整体,它包括“京杭大运河”和更早的
“南北大运河”等的主干道及其若干支流。”京杭大运河”最早一段为吴王阖闾时开挖的邗沟(约公元前486年),它沟通了长江与淮河水系;而”南北大运河”最早一段,据《后汉书》记载为楚庄王时的令尹孙叔敖开凿了“荆汉运河”(约公元前613年),使沮水与扬水相连;孙叔敖后又开凿了“巢肥运河”,把南北两条肥水连在一起,也沟通了长江与淮河水系,据説合肥市也由此而得名。可见“南北大运河”的开挖要比“京杭大运河”早200多年。若以“中国大运河”申遗,则可以从“南北大运河”的开挖年段起算。因此申遗的年代更早。
2)
从最早全线完工通航年代与范围看。
“京杭大运河”一直到元朝才全线贯通;而“南北大运河”到隋朝时已基本贯通(从西安-洛阳-扬州-杭州;洛阳-涿郡(即今北京)),其历史要早一千多年。若以“中国大运河”申遗,不但可使年代更悠久。而且可涵盖我国古代兴建的几乎全部的大运河。
3)
从反映运河之利与弘扬运河历史的文化内涵来看。
这样还可包括我国从陕西、河南、安徽等省市更多的古城、古迹。可通过申遗的工作,更广泛地发掘出我国更多的历史文化胜迹,并可使申遗的内涵更丰富。例如象众所周知的隋炀帝游江南,就是沿”南北大运河”从洛阳到扬州的。若以“京杭大运河”名誉申遗,那就很难包含此段史实。
4)
从申遗的效果看。通过申遗,可使从西安、开封、洛阳、合肥到扬州的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很多不知名的历史文化遗迹,得到更好的发掘与保护,并还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开发旅游资源,发展经济与文化。
5)
要辨证地看待申遗和完好保存间的关系。
我国的大运河是唯一可与长城媲美巨型历史文化古迹,它当然不可能处处保存完好。正如长城一样,历史上的长城分布很广,但是除了北京附近的一段外,大都也面目全非了。但是它照样以“长城”整体概念申报成功了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其实就是“京杭大运河”在北方很多地方也不容易找到历史的痕迹了,当然在陕西、河南、安徽等地都不易找到很多古运河的痕迹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申遗本身来发掘、维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
(注意!绝对不是去恢复原状),这也是申遗的主要目的之一。当然绝对不能以这些河道已失去当年运河的功能,作为不同意的理由,长城不是更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吗?历史文化遗产应属于上层建筑领域,不能简单的把它贬作为一个工程,它也是适应于当时经济基础的产物,因此在现代经济基础的条件下,常常会失去原有的功能。
建议人
钱国桢
2006.6.6
地址:310016
杭州市
采荷路21号
采荷大厦
810 室
E-mail:qgz1940@163.com
网页:http://shijiazhi.xinwen365.net/web/qgz/
Tel :0571-86511636,85922676
|